乔丹体育争议商标已通过商标续展注册 不影响使用

阅读:345 2020-08-19 15:33:34 来源:网络

    就最高法对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乔丹体育”)和美国篮球巨星“飞人”迈克尔·乔丹之间一起商标争议案作出终审改判进行报道后,乔丹体育当天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作出回应,称“判决不影响公司现有商标正常使用”。

  最高法的终审判决,撤销了北京一中院和北京高院之前关于乔丹体育第6020578号“乔丹及图”商标不构成侵害乔丹肖像权的判决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商标重新作出裁定。外界解读该判决意味着争议商标已经被撤销,乔丹体育无法继续使用。业内认为,如果商标的确因最高法的判决被撤销,这对因为马拉松式的商标诉讼导致过会近9年而无法获得上市批文的乔丹体育来说,是一个打击。

企业声明不影响商标使用

    2020年3月4日最高法终审判决,撤销北京两级法院关于乔丹体育没有侵害迈克尔·乔丹的肖像权的行政判决结果,撤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评字〔2014〕第052424号关于第6020578号“乔丹及图”商标争议裁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第6020578号“乔丹及图”商标重新作出裁定。

    4月8日报道当天,乔丹体育通过企业微信公众号发出声明(下称“声明”),就第6020578号“乔丹及图”商标的判决,“为避免误读误解”予以公开说明。

  声明称,自2012年以来,美国前NBA球员Michael Jeffrey Jordan以“姓名权”为由,对公司注册的78件商标提出争议。经过国家商评委、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审、二审和最高法院的再审裁决,公司注册时间超过5年的74件商标已经取得胜诉(其中包括常用的25类中文“乔丹”、图形“ ”、拼音“QIAODAN”在内的核心商标),注册时间未超过5年的4件商标发回商评委重新作出裁定。

    声明称,此次判决的商标系公司注册时间未超过5年的组合商标,“该判决不会影响我公司现有商标的正常使用,也不会对我公司的正常经营构成影响。”

    声明最后表示,公司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行业市场中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知名运动品牌,这是二十多年来数万名员工及合作伙伴辛勤劳动,巨大投入和消费者大力支持的结果。

争议商标已通过续展注册

    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现,乔丹体育此次经最高法终审判决、并要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裁定的第6020578号争议商标,已经通过注册商标的续展注册,有效期为十年,公告发布日期是2020年3月27日,这正好是在最高法作出判决之后。

    乔丹体育在声明里面,只是提及了商标本身的话题,但是乔丹体育之所以被外界关注,除了“乔丹”的名声外,过会近9年何时能够拿到上市批文,这只靴子何时才会落地?不过针对此问题乔丹体育均没有正面回应过。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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