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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件商标,时隔19年后,小米和华为又“闹”起来了,只不过,这次小米输了,商标也“丢了”。
作为国产手机两个巨头,华为和小米在技术、产品、市场以及商标上的“较量”不断,而这一次双方又再度因为商标问题站在了“对立面”。
日前,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了小米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判决书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支持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裁定,小米公司败诉。
撞车华为,小米商标被驳回
华为在2000年2月24日在第9类上申请注册了第1574609号“MyService”商标(引证商标),核准使用在“光通信设备;光传输设备;程控交换机设备”等商品上。
2019年7月5日,小米在第9类上申请注册了第39448815号“MiService”商标(诉争商标),国际分类涉及计算机软件(已录制);计算机外围设备;手机等。
因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小米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审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020年10月作出驳回复审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理认为,诉争商标指定使用的“计算机软件(已录制)、计算机外围设备、可下载的手机应用软件”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在功能、用途等方面相近,属于类似商品,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故此,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诉争商标指定使用在前述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指定使用在其余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小米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定商标近似,小米败诉
小米诉称,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请求法院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决定。
最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小米公司的诉讼请求。
“MiService”和“MyService”两商标仅有一个字母的不同,而且华为“MyService”商标的申请时间比小米早了近20年。不知道这是小米有意而为还是申请商标时太大意,没有充分考虑商标可能存在相似混淆的情况……
无独有偶,早在2017年,小米就曾因“MiPad”商标易与苹果公司的“iPad”混淆而被驳回。小米公司不服,在2014年到2017年的3年时间里一直和苹果公司打官司,但最终小米还是败诉。
检索中国商标网发现,小米公司共申请注册了1W+的商标,尽管核心商标、防御商标申请了一大堆,可近几年小米碰到的商标问题林林总总加起来不下十起。
小米的遭遇也为广大企业经营者敲响了警钟:在推出新产品前要及早申请商标,要做到“市场未动,商标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