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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宝应县男子吴某从其他微商处2000元购进一只“GUCCI”女包,后在朋友圈销售,消费者购买后怀疑是假冒商品举报至宝应县市场监管局。
宝应县市监局调查认为,吴某在未取得古乔古希股份公司许可的情况下销售“GUCCI”女包,侵犯了该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据《行政处罚法》第27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60条第二款,责令吴某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
江苏省市监局表示,通过微信朋友圈出售商品,缺乏第三方交易平台担保、制约等保障体系,假冒伪劣泛滥。市场监管部门通过该案的查处,警示广大经营者,微信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